今天是:

警示案例
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>> 正文

2026年9月第1期科研诚信警示案例

发布日期:2026年09月07日 17:15    作者:  编辑:覃杏柳  点击:    

1.上海海事大学论文抄袭问题。姜某某在发表的文章中抄袭他人成果,违反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七项规定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,给予姜某某党内严重警告、行政记过处分,停止两年内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,取消两年内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。

2.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论文抄袭问题。2021年1月,芈某出版的专著抄袭国外作者作品。芈某的行为违反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七项规定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等相关规定,给予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、行政记过处分,调离教学岗位,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及三年内评奖评优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定、岗位晋升、工资晋级、干部选任、申报人才计划、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。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学校作出书面检讨,并在学院内部开展批评教育。

3.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论文抄袭问题。2020年5月,王某某发表文章因涉及作者身份、虚假同行评议、文章抄袭等行为被杂志社撤稿。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七项规定,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等相关规定,给予王某某警告处分,撤销当年取得的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,降低岗位等级,取消三年内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资格,追回因职务、等级晋升已享受的相应工资待遇;撤销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学术奖励,追回相应科研奖励经费。

4.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论文抄袭问题。谢某某通过网络联系中介公司对其拟投稿论文进行润色和论文代投。2020年2月,因内容与别的期刊论文内容重复、虚构通讯作者等原因,该论文被编辑部撤稿。谢某某的行为违反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七项规定。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等相关规定,给予谢某某降低岗位(职称)等级处分,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,取消其在评奖评优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定、岗位聘用、工资晋级、干部选任、申报人才计划、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,追回其利用被撤稿论文所获得的科研奖励。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。

5.南京理工大学购买论文问题。经查,南京理工大学杨余旺为通讯作者,南京理工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,淮阴师范学院陆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“Data acquisition ad hoc network system based on wireless sensor”,系陆伟委托第三方代写,陆伟未经杨余旺同意将其列为通讯作者并伪造通讯作者邮箱,杨余旺对文章发表不知情,在文章刊出后即要求陆伟立即撤稿。南京理工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,取消陆伟博士学籍、终止博士学习资格;给予杨余旺批评教育。依据查明的事实,取消陆伟申报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的资格5年。

6.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漳州市医院购买论文问题。经查,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漳州市医院蔡丽生为通讯作者、蔡铭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“Epigenetic silenced mir-125a-5p could be self-activated through targeting Suv39h1 in gastric cancer”,系蔡丽生委托第三方代写、代投,蔡铭智使用该论文申报研究生招生资格。福建医科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,取消蔡丽生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5年,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;取消蔡铭智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3年,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。

7.山东大学购买论文问题。经查,山东大学孔北华为通讯作者,山东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、烟台毓璜顶医院王秀丽为第一作者的论文“Reduced M6A MRNA methylation is correlated with the progression of human cervical cancer”,系王秀丽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,王秀丽未经孔北华同意将其列为通讯作者并伪造通讯作者邮箱,孔北华对论文撰写、投稿不知情。山东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,取消王秀丽博士学位申请资格,暂停孔北华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1年。依据查明的事实,取消王秀丽申报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的资格5年。

8.广东某高校买卖论文、擅自标注基金项目问题。广东某高校杨某、王某与李某等发表的论文存在买卖论文、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、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等多重科研不端行为。主要责任人杨某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,其他合作者也受到3年不等的申请资格限制。

9.广西某高校论文图片伪造篡改问题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广西某两所高校林某、韦某、张某、黄某等发表的16篇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。经查,该16篇论文存在图片使用混乱、不当操作问题,具有伪造篡改的客观结果。依据相关规定,追回上述项目的已拨资金,取消涉事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,给予通报批评。

10.北京某高校购买申请书代写服务问题。北京某高校张某某在2021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,存在向第三方公司购买申请书代写服务问题。依据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》,撤销相关基金项目(批准号82170191),追回已拨资金,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(2025年5月27日至2030年5月26日),给予通报批评。


科研处整理

2026年9月7日

注:以上信息均为公开报道及高校官方通报